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299.由于爱、智慧和功用这三者都在主里面,且就是主,还由于主无处不在,因为祂是全在,祂无法将诸如在自己和自己的太阳里面的那个祂自己显示给任何天使或世人,所以祂通过诸如能被接受的那类事物显示祂自己,就是通过热显示祂的爱,通过光显示祂的智慧,通过大气显示祂的功用。主之所以通过大气显示祂的功用,是因为大气是包含热和光的媒介,正如功用是包含爱和智慧的媒介。事实上,从神性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不可能在无,也就是真空中发出,而必须在一个作为其容器的包含媒介中发出。我们将这种包含的媒介称作大气,这大气围绕太阳,把它揽在怀里,并将它传送给天使所在的天堂,然后传送给世人所在的世界,从而显示主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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