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4

Life64.所有宗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38

Life38.任何人

Life38.任何人处于良善,并从良善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就热爱主到何等程度,因为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主在良善和真理中与人同在。如果真理因良善而被爱,那么主就会被爱,而不是反过来。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主的“诫命”和“话”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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