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3

Life63.有一种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揭秘启示录 #796

796.启18:23

796.启18:23.“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表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启示,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灯光”表示来自主的启示,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接受;“光”是指天堂之光,天使,以及世人的理解或认知就在天堂之光中;这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为它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这光实质上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从这太阳所发出的光无非是神性智慧,所发出的热无非是神性之爱。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83-172节)一书得到论证。由于这光来自主,而主凭这光并在这光中全在,所以一切启示、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通过这光实现,那些属灵地热爱神性真理,也就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是神性而热爱真理的人就拥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显然,这就是对主的爱;事实上,主在这光中全在,因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不在空间内,而在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接受程度。
那些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任何启示,因而没有对神性真理的洞察;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他们不爱任何属灵之光;因为属灵之光的源头来自主,如前所述;除了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外,没有人认可这光,也不接受它;与主结合唯独通过对祂的承认和敬拜,同时通过遵行其圣言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承认和敬拜主,并阅读圣言,会引起主的临在;不过,这二者连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则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在巴比伦,情况刚好相反;主在那里得到承认,却没有权柄;圣言得到承认,却没有人阅读它。那里敬拜的是教皇,而不是主,承认的是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他们照着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的诫命生活。这些教皇诏书以教皇及其神父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而圣言的诫命以主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这两个目的就像地狱与天堂那样彼此截然对立。提及这些事,是叫人们知道,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完全没有灯光,也就是没有启示,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
主就是光,一切启示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由此而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12)
这论及主。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间;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21)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 12:46)
耶稣说,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西缅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照亮各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马太福音 4:16;以赛亚书9:2)
我已经使你作各族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新耶路撒冷城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 21:23; 22:5)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主就是那光,一切启示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来自这光;主既是光,魔鬼就是黑暗;魔鬼就是对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自己之爱;并且统治权越给予它,它就越将主的神圣神性事物变暗、熄灭、点燃并烧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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