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525.“你的忿怒也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也到了”表他们的毁灭,以及对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之人所施行的最后审判。“你的忿怒”表示最后的审判(340节),因而表示他们的毁灭;主的“忿怒”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觉得好像是主出于忿怒而将其扔进地狱,而事实上,是恶人将自己扔进地狱。这就像是罪犯将他的惩罚归咎于法律,或人将手插到火里,却归咎于燃烧的火,又或撞向一把别人握在手中用来自卫的利剑,被刺穿了,却归咎于这把剑。这就是发生在凡反对主,出于愤怒冲撞那些主所保护之人者身上的情形。从普遍意义上说,受审判的“死人”是指那些死亡离世之人;但从严格意义上说,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审判”就是针对这些人(约翰福音3:18 ;5:24,29)。原因在于,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人被称为“活人”。属灵的生命只在那些靠近主,同时避恶如罪的人身上。
以下经文所说的人就是指那些没有属灵生命的人: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原本仇敌逼迫我的灵魂,使我坐在幽暗之处,如世上的死人。(诗篇143:3)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20)
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2)
“死人”之所以表示这些人,是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死亡;所以,“被杀的”表示那些因属灵的死亡而毁灭的人(321,325节,以及其它地方)。但以下经文中的死人则是指那些死亡离世之人: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书卷所记载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其余的死人没有复活。(启示录20:5)
这是因为,“第一次死”表示属世的死亡,也就是离世;“第二次死”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