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3

Life63.有一种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揭秘启示录 #4

4.“必要快成的事”

4.“必要快成的事”表它们必成就,免得教会灭亡。“快成”不是指启示录所预言的事即将速速成就,而是指必定成就,否则教会必要灭亡。神性观念,因而灵义里面没有时间,取而代之的是状态。“快”因涉及时间 ,故表示必定,且提前成就。因为启示录赐于第一世纪,如今十七个世纪已经过去了,由此明显可知,“快成”表示与之对应的事且是必定的。
主的这些话同样包含这样的意思:
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只是为选民,那日子必减少了。(马太福音24:22)
这些话的意思是,除非教会提前走到尽头,否则必彻底灭亡。这一章论述了时代的终结和主的到来;时代的终结是指旧教会的最后状态,主的到来是指新教会的状态。
前面说过,神性观念里没有时间,只有过去和未来的一切事的当下,所以诗篇上说:
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诗篇90:4)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篇2:7)
“今日”是指主到来的当下。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一个完整的时代被称为“一日”,其最初状态被称为黎明和早晨,其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或黄昏和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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