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216.“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表这一切要通过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虚假的憎恶来完成。此处经上之所以说“要发热心”,是因为前面(2:15)经上说“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那里说的是热。事实上,“热心”(zeal)是指属灵之热,属灵之热是爱的情感,在此是热爱真理的情感,人若出于热爱真理的情感行事,也必出于对虚假的憎恶行事;因此,这是“悔改”的含义。在圣言中,当论述主时,“热心”表示爱和愤怒;表示爱的经文有(约翰福音2:17;诗篇69:9;以赛亚书37:32; 63:15;以西结书39:25;撒迦利亚书1:14; 8:2),表愤怒的经文有(申命记32:16, 21;诗篇79:5-6;以西结书8:3, 5; 16:42; 23:25;西番雅书1:18; 3:8)。不过,主的“热心”不是愤怒,只是外在看似如此,其实内在是爱。之所以外在看似如此,是因为当主责备人,尤其人自己的邪恶惩罚他时,主似乎是愤怒的。这是出于爱的允许,为叫人的恶能被除去;正如父母若爱自己的孩子,为除去他们的邪恶,会让他们受责备。因此,很明显,耶和华为何自称“忌邪”(zealous)(申命记4:24; 5:9, 10; 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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