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2

Life62.众所周

(七)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假见证,以及对这些事的贪恋,就是必须避之如罪的邪恶

Life62.众所周知,西乃山的律法写在两块石版上;第一块石版包含与神有关的事,另一块包含与人有关的事。第一块石版包含与神有关的一切事,另一块包含与人有关的一切事,这一点在字面上并未显明;然而,这一切都包含在它们里面,它们因此被称为“十句话”,以此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参看61节)。不过,三言两语无法阐明一切事物以哪种方式在它们里面,但通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67节)所介绍的内容可以理解这一点,读者可参考这本书。这就是为何我们说“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836

836.启19:21

836.启19:21.“其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表改革宗当中陷入各种异端的所有未照他们所知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之人因通过圣言受审判而灭亡。“其余的”表示改革宗当中陷入各种异端的所有未照他们所知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就是十诫生活,从而避恶如罪之人;因为凡不如此避恶如罪的,都陷入各种邪恶;事实上,邪恶自他们出生时起、因而从婴儿时甚至直到临终就一直固定在他们里面;它们若不通过实际悔改被除去,就会日益增加。经上论到这些人说,他们“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被杀”在此如前面频繁所述,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灵魂的灭亡。“骑马者口中出来的剑”表示与邪恶的虚假争战的圣言真理。“剑”、“长剑”和“刀”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或与真理争战的虚假(52节)。不过,“剑”佩在大腿边,因而是指通过爱争战;“刀”则握在手中,因而是指凭能力来争战;“长剑”从口中出来,因而是指通过教义争战;因此,从主的“口中出来的长剑”表示通过圣言与虚假争战(108,117,827节);因为圣言从主的口中发出。此处之所以论述与改革宗的争战,而非与巴比伦人的争战,是因为改革宗阅读圣言,承认其中的真理为神性真理。而巴比伦人则不然;这些人的确承认圣言,但却不读圣言;人人都将教皇的法令摆在第一位,远在圣言之上;所以通过圣言与他们争战是不可能的。他们还把自己置于圣言之上,而非在它之下。尽管如此,这些人仍通过圣言,以及与圣言相一致的教皇法令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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