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2

Life62.众所周

(七)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假见证,以及对这些事的贪恋,就是必须避之如罪的邪恶

Life62.众所周知,西乃山的律法写在两块石版上;第一块石版包含与神有关的事,另一块包含与人有关的事。第一块石版包含与神有关的一切事,另一块包含与人有关的一切事,这一点在字面上并未显明;然而,这一切都包含在它们里面,它们因此被称为“十句话”,以此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参看61节)。不过,三言两语无法阐明一切事物以哪种方式在它们里面,但通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67节)所介绍的内容可以理解这一点,读者可参考这本书。这就是为何我们说“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575

575.“那龙将自己

575.“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这异端因平信徒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龙”表示异端教义(对此,参看537节);这“兽”表示平信徒(567节),他们不凭自己,而是凭他们的教师说话;由于平信徒就是民众本身,故显而易见,这异端因他们的接受才盛行并掌权。因此,这就是龙给此兽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以及接下来“他们敬拜将权柄给了兽的那龙”(4节)这句话所表示的。“龙”得以盛行并掌权是因着他们,尤其是因他们的这一宗教信条:认知或理解力服从于信仰;信仰不是能理解的;在属灵的事上,对可理解之事的信仰是头脑的信仰,这种信仰不使人称义。当这些信条在平信徒当中盛行时,神职人员就有了权柄、尊敬和一种崇拜,因为他们以为自己知道神性事物,并且神性事物要通过他们的口才会被接受。“能力”表示盛行;“宝座”表示治理;“大权柄”表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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