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53

Life53.全世界

(六)十诫教导哪些邪恶是罪

Life53.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偷盗、通奸、杀人、作假见证是邪恶呢?人们若不知道这一点,不立法阻止犯这些邪恶,就不复存在了;因为没有这些法律,一个社会,团体或国家就会灭亡。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得多,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邪恶?因此,人们可能会纳闷,耶和华为何以如此大的神迹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听:它们以如此大的神迹被颁布出来,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些法律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是属灵法律;违反它们不仅是向同胞和国家行恶,还得罪神。因此,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而变成宗教律法。因为显而易见,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都是为了使它成为宗教的一部分而吩咐的;遵行这吩咐不是为了主的缘故,而是为了人的缘故,是为了叫他可以得救。

揭秘启示录 #481

481.“他对我说,

481.“他对我说,你拿着吃尽了,便叫你肚子发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欣然并愉快承认主是救主和救世主,但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并且祂的人身就是神性却因曲解而不情愿且很困难。“拿着小书卷”表示接受关于主的教义;“吃尽了”表示承认它;“叫肚子发苦”表示由于曲解,对它的承认是不情愿和困难的,因为“发苦”表示被曲解的真理(411节);“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对它的接受一开始是欣然并愉快的。这些事现适用于“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所表示的教义(469,472节),表示由于承认而欣然并愉快地接受主是救主和救世主;但承认唯独祂是天地之神,并且祂的人身是神性却因曲解而不情愿且很困难。导致这教义被视为令人不快,且难以接受的曲解尤其在于:人们不承认主与父为一,尽管祂自己如此教导;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为神性,尽管这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因此可以说,他们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此外还有由此延伸出来的虚假,唯信就是从这些虚假流出的,然后唯信又反过来确认这些虚假。如此大的苦味和内在抵触就是由这些虚假导致的,以致他们死后甚至不能出于思想上的承认而提及“神性人身”这个名(2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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