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44.前面说明(27–28节),一个人可能知道、思想并理解许多事,却仍没有智慧。由于知道和思想,乃至理解某事是真的,属于信的范畴,所以一个人有可能自以为有信,其实却没有。他之所以没有信,是因为他陷入生活的邪恶,而生活的邪恶与信之真理永远不可能行如一体。生活的邪恶会摧毁信之真理,因为生活的邪恶与意愿有关,信之真理与理解力有关;意愿引导理解力,并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因此,如果意愿里面有任何东西与意愿不一致,那么当人独自一人,并出于他的邪恶和对这邪恶的爱思考时,他要么将其理解力中的真理逐出,要么通过歪曲它而迫使它合一。而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则截然不同。当独自一人时,他们会出于良善思考,并热爱理解力中的真理,因为它与意愿一致。像真理与良善的结合那样的信仰与生活的结合便以这种方式产生了,这两种结合(译注:即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并信仰与生活的结合)都类似于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
865.启20:11.“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表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完全被驱散,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在照文字依次解释这些事之前,有必要预先说明此处所论述的普遍审判。自主在世,就是祂亲身实施最后审判之时起,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却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看似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被允许比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中的其他人停留时间更长,最后被允许在灵人界为自己建造固定居所,还被允许通过滥用对应和幻想为自己仿造天堂,他们也确实仿造了大量天堂。但是,当这些(伪天堂)急剧增加,甚至到了拦阻高层天堂和地上世人之间的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的地步时,主就施行最后的审判,驱散这些假想的天堂。这事是以这种方式成就的:他们藉以伪装成基督徒的外在事物被夺去,他们为魔鬼所在的内在事物被打开;然后他们看上去便如他们本来的样子(即里表一致),那些看上去是魔鬼的,各自照着其生活的邪恶被投入地狱;这事在1757年完成。关于这次普遍审判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和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这两本小册子。
现予以解释:“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表示主所施行的普遍审判。“宝座”表示天堂,以及审判(229节);“坐在宝座上面的”表示主(808节结尾)。宝座之所以显为“白色”,是因为审判是通过神性真理来施行的,而“白色”论及真理(167,379节)。宝座之所以显为“大”,是因为审判也通过神性良善来施行,而“大”论及良善(656,663节)。“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表示他们为自己所造的那些天堂(如刚才所述),连同他们的领地都被驱散;因为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有陆地(参看260,331节);但那里的陆地,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具有一个属灵的源头。“再无可见之处了”表示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就这样被驱散了,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表示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完全被驱散,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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