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44.前面说明(27–28节),一个人可能知道、思想并理解许多事,却仍没有智慧。由于知道和思想,乃至理解某事是真的,属于信的范畴,所以一个人有可能自以为有信,其实却没有。他之所以没有信,是因为他陷入生活的邪恶,而生活的邪恶与信之真理永远不可能行如一体。生活的邪恶会摧毁信之真理,因为生活的邪恶与意愿有关,信之真理与理解力有关;意愿引导理解力,并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因此,如果意愿里面有任何东西与意愿不一致,那么当人独自一人,并出于他的邪恶和对这邪恶的爱思考时,他要么将其理解力中的真理逐出,要么通过歪曲它而迫使它合一。而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则截然不同。当独自一人时,他们会出于良善思考,并热爱理解力中的真理,因为它与意愿一致。像真理与良善的结合那样的信仰与生活的结合便以这种方式产生了,这两种结合(译注:即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并信仰与生活的结合)都类似于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
636.启14:10,11.“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世世无穷”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及其衍生的欲望,并由此而来的对自我聪明的骄傲,还有由此产生的地狱的折磨。“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494节);“硫磺”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欲望(452节);由于地狱的一切折磨皆由这三者造成,故经上说“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世世无穷”。经上之所以说“在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是因为这些爱违背神性真理,违背主,也就是圣言;事实上,“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因为他们是接受者(170节),“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以及圣言(595节)。地狱的折磨就是上述的爱发出的,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陷入这些爱(421,502,5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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