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44.前面说明(27–28节),一个人可能知道、思想并理解许多事,却仍没有智慧。由于知道和思想,乃至理解某事是真的,属于信的范畴,所以一个人有可能自以为有信,其实却没有。他之所以没有信,是因为他陷入生活的邪恶,而生活的邪恶与信之真理永远不可能行如一体。生活的邪恶会摧毁信之真理,因为生活的邪恶与意愿有关,信之真理与理解力有关;意愿引导理解力,并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因此,如果意愿里面有任何东西与意愿不一致,那么当人独自一人,并出于他的邪恶和对这邪恶的爱思考时,他要么将其理解力中的真理逐出,要么通过歪曲它而迫使它合一。而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则截然不同。当独自一人时,他们会出于良善思考,并热爱理解力中的真理,因为它与意愿一致。像真理与良善的结合那样的信仰与生活的结合便以这种方式产生了,这两种结合(译注:即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并信仰与生活的结合)都类似于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
330.启6:12.“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表主审查那些内心邪恶,即将受最后审判之人的生活状态。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所论述的是这些人;不过,为理解他们,有两个奥秘要揭示出来:
第一:最后的审判不是临到其他人身上,而是临到那些表面上看像基督徒,口头上也信奉教会事物,而内在或内心里却反对它们的人;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在其外在事物上与底层天结合,而在其内在事物上则与地狱结合。
第二:只要他们与底层天结合,其意愿与爱的内在就关闭,他们的邪恶因此就不会显现在其他人面前;不过,一旦他们与底层天分离,其内在便暴露无遗,结果发现与其外在截然相反;他们通过这外在掩饰并伪装,他们就是天上的天使,他们所居之地就是天堂。
这些所谓的天堂,就是最后审判之时那已经过去了的“先前的天”(启示录21:1)。有关该主题的更多详情,可参看《最后的审判》(70,71节)这本小册子,以及《最后的审判(续)》(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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