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44.前面说明(27–28节),一个人可能知道、思想并理解许多事,却仍没有智慧。由于知道和思想,乃至理解某事是真的,属于信的范畴,所以一个人有可能自以为有信,其实却没有。他之所以没有信,是因为他陷入生活的邪恶,而生活的邪恶与信之真理永远不可能行如一体。生活的邪恶会摧毁信之真理,因为生活的邪恶与意愿有关,信之真理与理解力有关;意愿引导理解力,并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因此,如果意愿里面有任何东西与意愿不一致,那么当人独自一人,并出于他的邪恶和对这邪恶的爱思考时,他要么将其理解力中的真理逐出,要么通过歪曲它而迫使它合一。而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则截然不同。当独自一人时,他们会出于良善思考,并热爱理解力中的真理,因为它与意愿一致。像真理与良善的结合那样的信仰与生活的结合便以这种方式产生了,这两种结合(译注:即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并信仰与生活的结合)都类似于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
284.“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他们将进入主的国度,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照主的话说,“在地上掌权”无非是指进入主的国度,在那里与主合而为一:
使凡信我的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那样合而为一,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我在哪里,他们也同我在那里。(约翰福音17:20-24)
既然他们如此与主合而为一,并与主同在,组成一个国度,被称为“神的国”,那么显然,“掌权”并不表示别的。经上之所以说“掌权”,是因为前面说“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祭司”表示那些处于源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爱之人(20节)。因此,主的国也被称为“圣民的国”(但以理书7:18, 27)。论到使徒,经上说:
他们要与主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然而,唯独主审判并掌权;因为祂凭神性良善藉神性真理审判和掌权,这神性真理也通过主而在他们里面。谁若以为通过主而在他们里面的东西是他自己的,就会被逐出天国,即被逐出天堂。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的“掌权”意思也一样:
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掌权一千年。(启示录20:4, 6)
论到那些将要进入新耶路撒冷的人:
羔羊要光照他们,他们要掌权,世世无穷。(启示录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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