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38

Life38.任何人

Life38.任何人处于良善,并从良善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就热爱主到何等程度,因为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主在良善和真理中与人同在。如果真理因良善而被爱,那么主就会被爱,而不是反过来。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主的“诫命”和“话”就是真理。

揭秘启示录 #853

853.“第二次的死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第二次的死”只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即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即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是诅咒。由于第二次的死是诅咒,第一次的死是离世或过渡,并且第一次的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在启示录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一次的死”,而启20:14,以及启21:8和启2:11却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可能很容易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此处“第二次的死”就是指这种死亡;他也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这就是为何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二次复活”(可参看AR 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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