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37.由于良善不是良善,除非它与真理结合,如前所述(32节),所以可推知,在结合之前,良善不会显现;然而,它不断渴望显现。所以为了显现,它渴望并获取真理。这些真理是它得以滋养和形成的手段。这就是为何一个人在他处于良善的程度内,因而在他避恶如罪的程度内热爱真理,因为这决定了他处于良善的程度。
Life38.任何人处于良善,并从良善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就热爱主到何等程度,因为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主在良善和真理中与人同在。如果真理因良善而被爱,那么主就会被爱,而不是反过来。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主的“诫命”和“话”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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