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34.从这些前提可推知: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因为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良善,如前一章所示。另一方面也可推知:任何人不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不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因为他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良善。
317. 启6:7.“揭开第四印的时候”表主审查那些即将受最后审判之人的生命状态,如前所述(295,302节),其区别如下文所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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