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3

Life3.凡拥有宗

Life3.凡拥有宗教的人都知道并承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受到诅咒,这是由于天堂与从圣言知道有一位神,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有死后生命之人的结合。与天堂的这种结合就是这种普遍感知的源头。因此,在基督教界普遍接受的《亚他那修信经》的末尾,关于三位一体的以下声明也被普遍接受:耶稣基督为救我等而受难,升天,坐于全能父之右。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彼时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揭秘启示录 #853

853.“第二次的死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第二次的死”只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即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即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是诅咒。由于第二次的死是诅咒,第一次的死是离世或过渡,并且第一次的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在启示录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一次的死”,而启20:14,以及启21:8和启2:11却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可能很容易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此处“第二次的死”就是指这种死亡;他也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这就是为何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二次复活”(可参看AR 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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