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27

Life27.⑶如果

Life27.⑶如果一个人拥有大量知识和大量智慧,却不避恶如罪,那么他仍没有智慧。这也是由于刚才所列举的原因(21, 24–25节),即:他的智慧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主。例如,他若清楚知道其教会的教义,以及涉及它的一切,直至最后细节,还知道如何通过圣言和推理证实它们,知道历代所有教会的教义和所有公会的法令,甚至知道真理,也看见并理解它们,因而知道何为信、仁、虔诚、悔改和赦罪、重生、洗礼、圣餐、主、救赎和得救,却没有避恶如罪,仍旧没有智慧,因为他的知识或认知没有生命,这些知识或认知仅属于他的理解力,没有同时属于他的意愿;这样的知识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其原因就是前面(15节)所提到的那些。此外,死后这个人自己就会扔掉它们,因为它们不符合他的意愿之爱。然而,知识或认知仍是最有必要的,因为它们教导一个人当如何行事;当他把这些知识付诸于行动时,它们就在他里面活过来,在此之前则不然。

揭秘启示录 #272

272.“就是神的七

272.“就是神的七灵,奉差遣往全地去的”表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有出于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神的七灵”是指主所发出的神性真理(14, 155节)。显然,“奉差遣往全地去”表示进入凡有宗教信仰之地。因为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教导有一位神,有一个魔鬼,神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皆来自祂,魔鬼是邪恶本身,一切邪恶皆来自他;由于它们是对立面,所以恶因出于魔鬼,故当避之,善因出于神,故当行之;人越作恶,就越热爱魔鬼、对抗神。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有这种神性真理;因此,人只需知道何为邪恶,凡有宗教信仰者也都知道这一点;因为所有宗教信仰的诫律都类似于十诫所包含的那些诫命,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这些就是主所“差遣往全地去”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18节)。因此,凡因它们是神性真理,或神的诫命,因而是宗教信仰的诫命而照之生活的人,皆得救。相反,凡仅因它们是社会和道德真理而照之生活的人皆不得救,因为无论神者也能如此生活,而他却不承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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