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27.⑶如果一个人拥有大量知识和大量智慧,却不避恶如罪,那么他仍没有智慧。这也是由于刚才所列举的原因(21, 24–25节),即:他的智慧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主。例如,他若清楚知道其教会的教义,以及涉及它的一切,直至最后细节,还知道如何通过圣言和推理证实它们,知道历代所有教会的教义和所有公会的法令,甚至知道真理,也看见并理解它们,因而知道何为信、仁、虔诚、悔改和赦罪、重生、洗礼、圣餐、主、救赎和得救,却没有避恶如罪,仍旧没有智慧,因为他的知识或认知没有生命,这些知识或认知仅属于他的理解力,没有同时属于他的意愿;这样的知识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其原因就是前面(15节)所提到的那些。此外,死后这个人自己就会扔掉它们,因为它们不符合他的意愿之爱。然而,知识或认知仍是最有必要的,因为它们教导一个人当如何行事;当他把这些知识付诸于行动时,它们就在他里面活过来,在此之前则不然。
(九)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
SS80.迄今为止,没有人看到,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也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揭开,没有灵义,不可能看到这婚姻。事实上,在圣言中,有两层意义,即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隐藏在字义里面。圣言中的事物在属灵意义上尤其涉及教会,在属天意义上尤其涉及主。它们也在属灵意义上涉及神性真理,在属天意义上神性良善。因此,这种婚姻可见于圣言的字义。然而,这种婚姻只向那些从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知道词语和名字的含义之人显现,因为有些词语和名字论及良善,有些论及真理,有些则包括这两者;因此,不知道这一点,就不可能看出这种婚姻存在于圣言的细节里面。这就是为何这个秘密以前没有揭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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