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24.⑴如果一个人在避恶如罪之前意愿并实行良善,那么他所意愿并实行的良善不是良善。这是因为他在如此行之前,并不在主里面,如前所述。例如:一个人若施舍穷人,帮助穷乏的人,捐赠礼拜的场所或教堂和医院,向教会、国家和同胞行善,教导福音,使灵魂皈依,公平审判,诚实经商,正直工作,然而却轻视如罪的邪恶,像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就只能行诸如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因为他是从自己,而不是从神行善。因此,在这善行里面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主;人自己在里面的善行都被他的邪恶玷污了,并且关注他自己和世界。然而,如果人避恶如罪,如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那么刚才所列举的这些行为从内在是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从主而行的,经上说它们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Life13.一个拥有属灵良善的人也是一个道德人和一个文明人;但一个没有属灵良善的人可能看上去像一个道德人和一个文明人,然而却不是。一个拥有属灵良善的人之所以也是一个道德人和一个文明人,是因为属灵良善拥有良善的本质在里面,而道德和文明的良善则从属灵良善拥有这种本质。良善的本质只源自为良善本身的那一位。从各个角度全方位地思想这个问题,试着查明是什么使得良善成为良善,你就会发现是它的本质;善行若拥有良善的本质在里面,就是良善。这意味着一个行为若源于良善本身,因而源于神,就是良善。所以,某种善行若非源于神,而是源于人,就不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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