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2

Life12.有文明

Life12.有文明良善,道德良善和属灵良善。文明良善是指一个人遵照民法所行的事;他通过并照着这种良善而成为自然界的一个公民。道德良善是指一个人遵照理性法则所行的事;他通过并照着这种良善而成为一个人。属灵良善是指一个人遵照属灵律法所行的事,他通过并照着这种良善而成为灵界的一个公民。这些良善按以下顺序形成一个系列:属灵良善是最高的,道德良善是居间的,文明良善是最低的,或说最后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4

Life44.前面说

Life44.前面说明(27–28节),一个人可能知道、思想并理解许多事,却仍没有智慧。由于知道和思想,乃至理解某事是真的,属于信的范畴,所以一个人有可能自以为有信,其实却没有。他之所以没有信,是因为他陷入生活的邪恶,而生活的邪恶与信之真理永远不可能行如一体。生活的邪恶会摧毁信之真理,因为生活的邪恶与意愿有关,信之真理与理解力有关;意愿引导理解力,并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因此,如果意愿里面有任何东西与意愿不一致,那么当人独自一人,并出于他的邪恶和对这邪恶的爱思考时,他要么将其理解力中的真理逐出,要么通过歪曲它而迫使它合一。而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则截然不同。当独自一人时,他们会出于良善思考,并热爱理解力中的真理,因为它与意愿一致。像真理与良善的结合那样的信仰与生活的结合便以这种方式产生了,这两种结合(译注:即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并信仰与生活的结合)都类似于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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