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4

Life114.对于

Life114.对于上述内容,补充以下两点:

⑴对每个人来说,基督的仁爱在于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或说从事有用的职业。人若避恶如罪,每天都在行善,并且本身就是自己在共同体中的功用。公共利益和个体的每个成员的利益以这种方式得到照顾或提供。

⑵他所行的其它一切事严格来说不是仁爱行为,而要么是仁爱的进一步体现,要么是仁爱的责任,要么是仁爱的义务。

(全书完)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24

Life24.⑴如果

Life24.⑴如果一个人在避恶如罪之前意愿并实行良善,那么他所意愿并实行的良善不是良善。这是因为他在如此行之前,并不在主里面,如前所述。例如:一个人若施舍穷人,帮助穷乏的人,捐赠礼拜的场所或教堂和医院,向教会、国家和同胞行善,教导福音,使灵魂皈依,公平审判,诚实经商,正直工作,然而却轻视如罪的邪恶,像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就只能行诸如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因为他是从自己,而不是从神行善。因此,在这善行里面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主;人自己在里面的善行都被他的邪恶玷污了,并且关注他自己和世界。然而,如果人避恶如罪,如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那么刚才所列举的这些行为从内在是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从主而行的,经上说它们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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