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1

Life111.有许

Life111.有许多不同原因使得一个人于外在形式上是道德的,但他若非于内在形式上也是道德的,仍不道德。如:如果一个人避免通奸和淫乱,只是因为害怕民法及其制裁,害怕丧失好名声和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在家中被妻子斥责,导致生活不得安宁,害怕对方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或因为贫穷、贪婪,因为要么由疾病、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无能为力,事实上,避免它们是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同时不是由于属灵的律法,那么他内在仍是一个奸夫和嫖客。也就是说,他仍以为这些事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不违法的。这意味着他在灵里犯下它们,尽管在世人眼里于肉身没有犯;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由此可见,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能避邪恶如有害,但只有一个基督徒才能避恶如罪。

揭秘启示录 #95

95.“苦难和贫穷”

95.“苦难和贫穷”表他们处于虚假,因而不处于良善。“知道他们的苦难”表看见他们处于虚假;“知道他们的贫穷”表看见他们并未处于良善,因为在圣言中,“苦难”论及虚假(33节);“贫穷”论及良善的缺乏;属灵的贫穷不是别的什么。圣言常提及 “困苦穷乏”,在灵义上,“困苦”表未处于真理之人,“穷乏”表未处于良善之人。后面还加了一句:“你却是富足的”,放在括号内,因为某些抄本没有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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