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111.有许多不同原因使得一个人于外在形式上是道德的,但他若非于内在形式上也是道德的,仍不道德。如:如果一个人避免通奸和淫乱,只是因为害怕民法及其制裁,害怕丧失好名声和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在家中被妻子斥责,导致生活不得安宁,害怕对方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或因为贫穷、贪婪,因为要么由疾病、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无能为力,事实上,避免它们是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同时不是由于属灵的律法,那么他内在仍是一个奸夫和嫖客。也就是说,他仍以为这些事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不违法的。这意味着他在灵里犯下它们,尽管在世人眼里于肉身没有犯;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由此可见,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能避邪恶如有害,但只有一个基督徒才能避恶如罪。
921.“地上的列王要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所有处于源于属灵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都将在那里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祂。“地上的列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AR 20, 854节),故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源于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因为经上先提到“列族”,“列族”表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前一节论述了他们。“将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或带给新耶路撒冷,表示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祂。这就是“将荣耀和尊贵带给”所表示的(可参看AR 249, 629, 693节),因为“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尊贵”论及神性良善,论及主(AR 249节)。“列族”和“列王”与前面(AR 483节)提到的“民族和人民”所表相同,“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也是如此。因此,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提到“列族(或民族)和列王(或君王)”,经上也提到“民族(或列族)和人民(或百姓)”,如以下经文中;诗篇:
众王都要向祂下拜,所有民族都要服侍祂。(诗篇72:11)
以赛亚书:
你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6)
耶利米书:
因为有许多民族和大君王必使他们服侍。(耶利米书25:14)
诗篇:
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祂要在列族中审判。(诗篇110:5, 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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