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1

Life111.有许

Life111.有许多不同原因使得一个人于外在形式上是道德的,但他若非于内在形式上也是道德的,仍不道德。如:如果一个人避免通奸和淫乱,只是因为害怕民法及其制裁,害怕丧失好名声和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在家中被妻子斥责,导致生活不得安宁,害怕对方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或因为贫穷、贪婪,因为要么由疾病、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无能为力,事实上,避免它们是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同时不是由于属灵的律法,那么他内在仍是一个奸夫和嫖客。也就是说,他仍以为这些事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不违法的。这意味着他在灵里犯下它们,尽管在世人眼里于肉身没有犯;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由此可见,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能避邪恶如有害,但只有一个基督徒才能避恶如罪。

揭秘启示录 #54

54.“我一看见祂,

54.“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表由主的这种临在所产生的人自己生命的衰微或丧失。人自己的生命无法承受主的临在,就是诸如主在自己里面那样的临在,甚至无法承受诸如祂在其圣言最内层里面那样的临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完全就像太阳,没有人承受太阳在自己那样的临在,否则必被焚毁。这就是下面这句经文的意思:
没有人能见神而活。(出埃及记33:20;士师记13:22)
正因如此,主才在天堂向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距离他们如同这个世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原因在于,在自己里面的主就在这太阳中。然而,主缓和、节制祂的神性,好使人能承受祂的临在。这一切通过遮盖来实现。主在圣言中向许多人揭示祂自己时就是这样行的。祂甚至通过遮盖与敬拜祂的每个人同在,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那样:
遵守我命令的,我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 23)
我要在你们里面,你们也要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5:4-5)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约翰一见主的荣光,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以及为何三个门徒一见主的荣光,就困倦打盹,有云彩来遮盖他们(路加福音9:32,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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