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111.有许多不同原因使得一个人于外在形式上是道德的,但他若非于内在形式上也是道德的,仍不道德。如:如果一个人避免通奸和淫乱,只是因为害怕民法及其制裁,害怕丧失好名声和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在家中被妻子斥责,导致生活不得安宁,害怕对方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或因为贫穷、贪婪,因为要么由疾病、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无能为力,事实上,避免它们是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同时不是由于属灵的律法,那么他内在仍是一个奸夫和嫖客。也就是说,他仍以为这些事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不违法的。这意味着他在灵里犯下它们,尽管在世人眼里于肉身没有犯;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由此可见,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能避邪恶如有害,但只有一个基督徒才能避恶如罪。
219.“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表主与他们,并他们与主结合。“进去与他坐席”表示主与他结合,由于结合是相互的,所以经上也说“他与我”。“进去与他坐席”表示结合,这一点从主所设立的圣餐明显看出来。藉着圣餐,凡听见祂声音,就是相信圣言的人得主同在;而那些照圣言生活的人则与主结合;照圣言生活,就是行悔改的工并信主。之所以提到“坐席”和“主的晚餐”,是因为晚餐是在傍晚进行,而“傍晚”表示教会的末期;因此,主离开这个世界之时,就是教会的末期到来之时,于是主与门徒坐席,设立了晚餐的圣礼。“傍晚”表旧教会的末期,“早晨”表新教会的初期(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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