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1

Life111.有许

Life111.有许多不同原因使得一个人于外在形式上是道德的,但他若非于内在形式上也是道德的,仍不道德。如:如果一个人避免通奸和淫乱,只是因为害怕民法及其制裁,害怕丧失好名声和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在家中被妻子斥责,导致生活不得安宁,害怕对方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或因为贫穷、贪婪,因为要么由疾病、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无能为力,事实上,避免它们是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同时不是由于属灵的律法,那么他内在仍是一个奸夫和嫖客。也就是说,他仍以为这些事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不违法的。这意味着他在灵里犯下它们,尽管在世人眼里于肉身没有犯;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由此可见,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能避邪恶如有害,但只有一个基督徒才能避恶如罪。

圣爱与圣智 #214

214.情感、思维和

214.情感、思维和行为也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一切情感都与爱有关,一切思维都与智慧有关,一切行为都与功用有关。仁、信、善行同样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仁属乎情感,信属乎思维,善行属乎行为。意愿、理解力和行为亦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意愿属乎爱,因而属乎情感,理解力属乎智慧,因而属乎信,行为属乎功用,因而属乎作为。由于智慧和爱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功用,所以思维和情感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行为,信和仁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善行等等。不过,这一切必是同质的,也就是说,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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