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1

Life111.有许

Life111.有许多不同原因使得一个人于外在形式上是道德的,但他若非于内在形式上也是道德的,仍不道德。如:如果一个人避免通奸和淫乱,只是因为害怕民法及其制裁,害怕丧失好名声和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在家中被妻子斥责,导致生活不得安宁,害怕对方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或因为贫穷、贪婪,因为要么由疾病、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无能为力,事实上,避免它们是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同时不是由于属灵的律法,那么他内在仍是一个奸夫和嫖客。也就是说,他仍以为这些事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不违法的。这意味着他在灵里犯下它们,尽管在世人眼里于肉身没有犯;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由此可见,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能避邪恶如有害,但只有一个基督徒才能避恶如罪。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5

Life45.由此可

Life45.由此可推知,一个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仰,因为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良善,如前所示。这一点也可通过反面来证实,即:不避恶如罪的人没有信仰,因为他陷入邪恶,而邪恶从内在恨恶真理。诚然,他表面上对待真理就像朋友一样,甚至喜欢真理在理解力中。然而,当外在脱去时,如死后发生的情形,他首先会抛弃在世上被视为朋友的真理,然后否认它是真理,最终厌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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