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1

Life111.有许

Life111.有许多不同原因使得一个人于外在形式上是道德的,但他若非于内在形式上也是道德的,仍不道德。如:如果一个人避免通奸和淫乱,只是因为害怕民法及其制裁,害怕丧失好名声和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在家中被妻子斥责,导致生活不得安宁,害怕对方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或因为贫穷、贪婪,因为要么由疾病、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无能为力,事实上,避免它们是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同时不是由于属灵的律法,那么他内在仍是一个奸夫和嫖客。也就是说,他仍以为这些事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不违法的。这意味着他在灵里犯下它们,尽管在世人眼里于肉身没有犯;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由此可见,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能避邪恶如有害,但只有一个基督徒才能避恶如罪。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0

Life110.自人

Life110.自人出生时就构成其内层的恶欲只能被主移走。因为主从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但人凭自己则从属世之物流入属灵之物;这种流注违反秩序,不能进入这些欲望实施运作,并移走它们,而是随着它确认、强化它们而把它们关得越来越紧。由于遗传之恶就这样深深潜藏在那里,被关在里面,所以当此人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它就会冲破在世上掩藏它的遮盖物,像仅表面愈合的溃疡中的脓一样爆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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