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102.主爱人并渴望与他同住;然而,祂无法爱他,也无法与他同住,除非祂被接受,并反过来被爱。结合唯独由此而来。由于这个原因,主赐予人自由和理性,即貌似凭自己思想和意愿的自由,以及他思想和自由所依照的理性。爱一个没有反应的人,并与之结合是不可能的;进入一个不接受的人,并与之同住也是不可能的。由于人的接受和反应是主赐予的,所以主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5:4)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主还教导,祂存在于一个人所接受并在他里面的真理和良善中: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7, 10)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因此,主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与人同住,人则住在那些来自主的事物里面,从而住在主里面。
824.“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除了主和祂自己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性质。“名字”表示某人的性质(165节等),在此表示圣言的性质,或圣言的内在性质,也就是在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性质。经上之所以说“写着的名字”,是因为圣言既存在于地上的世人当中,也存在于天上的天使当中;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属灵意义上的性质。除了主,没有人明白圣言的灵义,因而若非通过主,没有人明白灵义,并且若非处于来自主自己的神性真理,没有人能通过主明白这灵义;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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