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2

Life102.主爱

Life102.主爱人并渴望与他同住;然而,祂无法爱他,也无法与他同住,除非祂被接受,并反过来被爱。结合唯独由此而来。由于这个原因,主赐予人自由和理性,即貌似凭自己思想和意愿的自由,以及他思想和自由所依照的理性。爱一个没有反应的人,并与之结合是不可能的;进入一个不接受的人,并与之同住也是不可能的。由于人的接受和反应是主赐予的,所以主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5:4)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主还教导,祂存在于一个人所接受并在他里面的真理和良善中: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7, 10)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因此,主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与人同住,人则住在那些来自主的事物里面,从而住在主里面。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神性真理必刻在他们心上。 “写”在人上面表铭刻,好让它能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则表神性真理。对于“我神”是指神性真理,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在旧约圣言,提及“耶和华神”的地方多得数不清,有时单提“耶和华”,有时单提“神”。其中“耶和华”表主的神性良善,“神”表主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耶和华”表主的神性之爱,“神”表主的神性智慧。这两种称谓并用,是为了存在于圣言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但在新约圣言,经上不说“耶和华神”,而说“主神”。因为主也表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和“耶和华”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81节)。藉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并神性真理有关。鉴于没有人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 28)
故应做出说明。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离世以后,又将神性真理与成孕以来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联结起来。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正如祂使人变得属灵那样。因为祂首先将圣言的真理引入人里面,然后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人凭这种联结而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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