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人应避恶如罪,并貌似凭自己与邪恶争战
Life101.按照神性秩序,人要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因为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就是出于自己行事。然而,这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只要他是一个人,它们就不会从他那里被拿走;因为没有它们,他就无法得以改造;事实上,没有它们,他无法进行悔改,无法与邪恶争战,然后无法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由于人从主那里获得理性和自由,还由于人出于它们行事,所以可推知,他不是从自己,而是貌似从自己行事。
注:人从主那里获得自由(参看19—20节;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89-603节);至于何为自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141-149节)。
73.启2:1.“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表示写给并涉及那些主要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的人。前面说明(AR 66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整体上的教会,该教会本身为一,但照着接受程度而各不相同;这些多样性好比构成一体的全身各种肢体和器官,或好比王冠上的各种珠宝;这就是为何在接下来的内容中,经上用“七个教会”来描述整个新教会及其多样性。“以弗所教会”是指教会中那些主要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的人,这一点从当在灵义上来理解时,写给该教会的内容清楚看出来。这是写给该教会的“天使”的,因为一位天使是指一个对应于由这些人组成的教会的天使社群,如前所述(AR 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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