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9

SS99.教会的状态

SS99.教会的状态因着主甚至成为最外层上的圣言而被彻底改变。主降世前的所有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只能在阴暗中看见神性真理。然而,主降世之后,祂建立了一个在光中看见神性真理的教会。两者的区别就像傍晚和早晨之间的区别,主降临前的教会状态被称为“傍晚”,主降临后的教会状态被称为“早晨”。主在降世之前的确与教会之人同在,但却是经由天堂间接同在的;而自祂降世时起,祂就直接与他们同在了,因为祂在世上披上了神性属世层,祂在这神性属世层中与世人同在。主的荣耀就是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的荣耀,得了荣耀的主之人身就是神性属世层。

揭秘启示录 #868

868.“死了的人都

868.“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表所有人都照其外在里面的内在生命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的人(866节)。“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表示出于那时每个人所敞开的心智内层,如前所述(867节);“照他们所行的”表示每个人外在里面的内在在生命。在圣言中,“所行的”(works或行为)就表示这一点(参看72,76,94,141,641节);对此,我要进一步补充说明:既有心智的行为,也有身体的行为,它们二者同时是内在的,又是外在的。心智的行为是意图和努力,身体的行为是言语和行动;二者各自都从人的内在生命发出,而内在生命属于其意愿或爱。凡没有终结于行为的,无论是涉及心智的内在事物,还是涉及身体的外在事物,都不在人的生命中,因为它们虽从灵人界流入,却没有被接受,因而就像击打眼睛的图像,或像刺激鼻孔的气味,人会把脸别过去。关于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上述地方,那里通过从圣言引用的一些经文证明人照自己所行的受审判;对此,再从保罗书信中补充以下经文:
在神公义审判的义愤和显示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他所行的,或善或恶,受身体所作的事。(哥林多后书5:10)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