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7

SS97.此外,要知

SS97.此外,要知道,圣言字义用来保护隐藏在里面的纯正真理。它的保护体现在这方面:它能被转向不同方向,并照着人自己对它的理解而被解释,但这不损害或侵犯它的内在。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理解圣言的字义是不会造成伤害的;但扭曲隐藏在里面的神性真理会造成伤害,因为这实际上是向圣言施暴。

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字义提供了一种保护;它的保护对那些出于其宗教而陷入虚假,但并未确认这些虚假的人来说,是有效的,因为这些人没有向圣言施暴。这种保护由基路伯来表示,在圣言中也以它们来描述。亚当和他的妻子被逐出伊甸园后,安设在伊甸园入口处的基路伯就表示这种保护;对此,我们读到:

耶和华神把那人赶出去,又叫基路伯住在伊甸园的东边,四面转动的剑的火焰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3:24)

“基路伯”表示保护;“生命树的道路”表示通向主的入口,人通过圣言获得这个入口;“四面转动的剑的火焰”表示在边界处的神性真理,就像字义上的圣言,它也可以如此转动。

安在会幕里的约柜上、施恩座两头的金基路伯(出埃及记25:18—21)所表相同。由于这就是基路伯的含义,所以主在基路伯之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 37:9; 民数记7:89)。主只向人说完整的话,字义上的圣言就是在其完全中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37—49节)。这就是为何主在基路伯之间与摩西说话。会幕的幔子和帷帐上所绣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6:1, 31),其含义并无不同,因为会幕的幔子和帷帐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边界,如前所述(46节)。耶路撒冷圣殿中间的基路伯(列王纪上6:23–28),以及圣殿的墙和门上所刻的基路伯(列王纪上6:29, 32, 35),或新殿中的基路伯(以西结书41:18–20),其含义也并无不同,如前所述(47节)。

由于基路伯表示一种保护,免得人直接,而非通过最外在的形式间接靠近主,天堂和圣言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论到推罗王说:

你封住一切尺寸,智慧充足,全然美丽。你曾在神的伊甸园中;各样宝石是你的遮盖。基路伯啊,你是那遮盖的伸展。遮盖的基路伯啊,我在火石中间除灭你。(以西结书28:12–14, 16)

“推罗”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所以“推罗王”表示圣言,这些知识就在圣言中,并来自圣言。显而易见,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也就是字义,在此由“推罗王”来表示,一种保护也由“基路伯”来表示,因为经上说:“你封住一切尺寸;各样宝石是你的遮盖”;“基路伯啊,你是那遮盖的伸展”;又说“遮盖的基路伯啊”。这段经文所提到的“宝石”表示圣言字义的真理(参看45节)。由于“基路伯”表示作为保护的神性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所以诗篇上说:

耶和华使天下垂,亲自降临;祂骑在基路伯上。(诗篇18:9–10)

以色列的牧者啊,坐在基路伯上的,求你发出光来。(诗篇80:1)

耶和华坐在基路伯上。(诗篇99:1)

“骑在基路伯上”和“坐在基路伯上”表示在圣言的最外在意义上。

以西结书的第1、9和10章以基路伯描述了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及其性质;但由于没有人能知道描述它们的细节表示什么,除非内义向他打开,所以以西结书第1章关于基路伯所说的一切话表示什么,被简要地揭示给我,内容如下:

描述了圣言的外在神性气场(1:4);该气场由一个人来代表(1:5);与属灵和属天事物的结合(1:6);圣言的属世层及其性质(1:7);与圣言的属世层结合的圣言的属灵层和属天层,以及它们的性质(1:8–9);圣言中的良善和真理的属天、属灵和属世层里面的神性之爱,既分开又一起(1:10–11);它们都关注同一个目标(1:12);来自赋予圣言以生命的主之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圣言气场(1:13–14);在圣言中并来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1:15–21);在圣言之上和圣言里面的主的神性(1:22–23);这神性也来自圣言(1:24–25);主在众天堂之上(1:26);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属于主(1:27–28)。这些摘要已经与天上的圣言对照过,并与之相符。

诠释启示录 #981

启16:8 981

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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