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7

SS97.此外,要知

SS97.此外,要知道,圣言字义用来保护隐藏在里面的纯正真理。它的保护体现在这方面:它能被转向不同方向,并照着人自己对它的理解而被解释,但这不损害或侵犯它的内在。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理解圣言的字义是不会造成伤害的;但扭曲隐藏在里面的神性真理会造成伤害,因为这实际上是向圣言施暴。

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字义提供了一种保护;它的保护对那些出于其宗教而陷入虚假,但并未确认这些虚假的人来说,是有效的,因为这些人没有向圣言施暴。这种保护由基路伯来表示,在圣言中也以它们来描述。亚当和他的妻子被逐出伊甸园后,安设在伊甸园入口处的基路伯就表示这种保护;对此,我们读到:

耶和华神把那人赶出去,又叫基路伯住在伊甸园的东边,四面转动的剑的火焰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3:24)

“基路伯”表示保护;“生命树的道路”表示通向主的入口,人通过圣言获得这个入口;“四面转动的剑的火焰”表示在边界处的神性真理,就像字义上的圣言,它也可以如此转动。

安在会幕里的约柜上、施恩座两头的金基路伯(出埃及记25:18—21)所表相同。由于这就是基路伯的含义,所以主在基路伯之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 37:9; 民数记7:89)。主只向人说完整的话,字义上的圣言就是在其完全中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37—49节)。这就是为何主在基路伯之间与摩西说话。会幕的幔子和帷帐上所绣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6:1, 31),其含义并无不同,因为会幕的幔子和帷帐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边界,如前所述(46节)。耶路撒冷圣殿中间的基路伯(列王纪上6:23–28),以及圣殿的墙和门上所刻的基路伯(列王纪上6:29, 32, 35),或新殿中的基路伯(以西结书41:18–20),其含义也并无不同,如前所述(47节)。

由于基路伯表示一种保护,免得人直接,而非通过最外在的形式间接靠近主,天堂和圣言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论到推罗王说:

你封住一切尺寸,智慧充足,全然美丽。你曾在神的伊甸园中;各样宝石是你的遮盖。基路伯啊,你是那遮盖的伸展。遮盖的基路伯啊,我在火石中间除灭你。(以西结书28:12–14, 16)

“推罗”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所以“推罗王”表示圣言,这些知识就在圣言中,并来自圣言。显而易见,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也就是字义,在此由“推罗王”来表示,一种保护也由“基路伯”来表示,因为经上说:“你封住一切尺寸;各样宝石是你的遮盖”;“基路伯啊,你是那遮盖的伸展”;又说“遮盖的基路伯啊”。这段经文所提到的“宝石”表示圣言字义的真理(参看45节)。由于“基路伯”表示作为保护的神性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所以诗篇上说:

耶和华使天下垂,亲自降临;祂骑在基路伯上。(诗篇18:9–10)

以色列的牧者啊,坐在基路伯上的,求你发出光来。(诗篇80:1)

耶和华坐在基路伯上。(诗篇99:1)

“骑在基路伯上”和“坐在基路伯上”表示在圣言的最外在意义上。

以西结书的第1、9和10章以基路伯描述了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及其性质;但由于没有人能知道描述它们的细节表示什么,除非内义向他打开,所以以西结书第1章关于基路伯所说的一切话表示什么,被简要地揭示给我,内容如下:

描述了圣言的外在神性气场(1:4);该气场由一个人来代表(1:5);与属灵和属天事物的结合(1:6);圣言的属世层及其性质(1:7);与圣言的属世层结合的圣言的属灵层和属天层,以及它们的性质(1:8–9);圣言中的良善和真理的属天、属灵和属世层里面的神性之爱,既分开又一起(1:10–11);它们都关注同一个目标(1:12);来自赋予圣言以生命的主之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圣言气场(1:13–14);在圣言中并来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1:15–21);在圣言之上和圣言里面的主的神性(1:22–23);这神性也来自圣言(1:24–25);主在众天堂之上(1:26);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属于主(1:27–28)。这些摘要已经与天上的圣言对照过,并与之相符。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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