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5.字义上的许多事物都是表面真理,有纯正真理隐藏在它们里面;根据这些真理思考和说话不会害人,但确认它们到了摧毁隐藏在里面的纯正真理的地步,就会害人;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中的一个例子来说明,举这个例子是因为,属世之物比属灵之物更具教育性和说服力。
表面上看,太阳每天、每年都围绕地球转动;故在圣言中,经上说日升日落,从而带来早晨、正午、傍晚和夜间,还带来春夏秋冬,从而带来天数和年岁。而事实上,太阳是静止不动的,因为它就是一片火海,是地球在每天自转,并且每年绕太阳公转。人若因简单无知而以为太阳围着地球转,不会摧毁属世真理,即:地球每天绕其轴自转,每年沿黄道公转。但人若通过圣言和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太阳的表面运动和轨道是真的,就是在推翻,甚至摧毁真理。
太阳的表面运动是一个表面真理;太阳的静止不动,则是一个纯正真理。人人都可以照着表面真理谈论,并且也的确是这么谈论的;但出于确认而如此思考就会削弱理性理解的能力,使它变瞎。夜空中的恒星也一样。表面真理是,它们和太阳一样,每天绕行星一圈;因此,论到这些恒星,我们也会说它们升起落下。但纯正真理是,恒星都是固定的,它们的天空也是静止不动的。然而,人人都可以照着表象谈论。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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