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5.字义上的许多事物都是表面真理,有纯正真理隐藏在它们里面;根据这些真理思考和说话不会害人,但确认它们到了摧毁隐藏在里面的纯正真理的地步,就会害人;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中的一个例子来说明,举这个例子是因为,属世之物比属灵之物更具教育性和说服力。
表面上看,太阳每天、每年都围绕地球转动;故在圣言中,经上说日升日落,从而带来早晨、正午、傍晚和夜间,还带来春夏秋冬,从而带来天数和年岁。而事实上,太阳是静止不动的,因为它就是一片火海,是地球在每天自转,并且每年绕太阳公转。人若因简单无知而以为太阳围着地球转,不会摧毁属世真理,即:地球每天绕其轴自转,每年沿黄道公转。但人若通过圣言和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太阳的表面运动和轨道是真的,就是在推翻,甚至摧毁真理。
太阳的表面运动是一个表面真理;太阳的静止不动,则是一个纯正真理。人人都可以照着表面真理谈论,并且也的确是这么谈论的;但出于确认而如此思考就会削弱理性理解的能力,使它变瞎。夜空中的恒星也一样。表面真理是,它们和太阳一样,每天绕行星一圈;因此,论到这些恒星,我们也会说它们升起落下。但纯正真理是,恒星都是固定的,它们的天空也是静止不动的。然而,人人都可以照着表象谈论。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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