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953

953.启15:7,

953.启15:7, 8.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

“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之人的属灵生命的一切邪恶之虚假被主通过神性真理或圣言显现出来(954节)。

“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的光明和能力中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955节);“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表示它在理解面前处于模糊之中(956节);“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直到邪恶和虚假被弃绝,那些处于它们的人被扔进地狱(9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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