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853

853.启14:2,

853.启14:2, 3.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众水的声音和大雷的声音;我听见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他们在宝座前,并在四活物和众长老前唱歌,仿佛是新歌;除了从地上买来的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

“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众水的声音”表示主从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真理中所得的荣耀(854节);“和大雷的声音”表示主那来自其属天国度的荣耀(855节);“我听见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表示主那来自其属灵国度的荣耀(856节)。

“他们唱歌,仿佛是新歌”表示关于对主的承认和称谢(857节);“在宝座前,并在四活物和众长老前”表示在整个天堂里的所有人中间(858节);“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只有在那些处于来自仁的信,或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中间才有可能(859节);“从地上买来的”表示那些在世上因被教导已经接受这种承认的人(8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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