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788

788.启13:4.

788.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又拜那兽,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

“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789节);“又拜那兽”表示对推理的承认,表面上看,通过这些推理似乎清除了与圣言的不一致(790节);“说,谁能比这兽”表示坦白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的了(791节);“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它无法以任何方式被攻击或质疑(7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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