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672

672.启11:13

672.启11:13.正在那个时辰,就有了大地震,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其余的都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

“正在那个时辰”表示在这个状态期间(673节);“就有了大地震”表示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内层状态的一个显著变化(674节);“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表示教义的真理不再存在于那些剩下来的人身上(675节);“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表示在这种状态变化下,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也都在他们那里灭亡了(676节);“其余的都害怕”表示那些在某种程度上属灵之人的心智所受的干扰和转身离开(677节);“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他们承认并敬拜主(6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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