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651

651.“胜过他们,

651.“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随之而来的教会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毁灭。这从“胜过两个见证人,把他们杀了”的含义清楚可知,“胜过两个见证人,把他们杀了”是指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事物,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表示与属灵人的情感分离的属世人的情感,也就是由地狱之爱产生的各种恶欲,将摧毁这些事物;经上预言,这在教会的末了将成为现实,那时,最后的审判会发生,这在前面已经说明了。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在此是指摧毁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可参看AE 3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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