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598

598.启10:2–

启示录10:2–4

598.启10:2–4.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个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

“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表示敞开的圣言(599节);“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属世的字义,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在字义中(600节)。

“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表示由于教会中的神性真理的荒凉而引起的极度痛苦的证明(601节);“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来自天堂的教导和对教会最后状态的感知(602节)。

“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表示他想披露这种状态(603节);“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个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主的吩咐,即:这些事要保留,还不可以披露(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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