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54

54.“当主日”表示

54.“当主日”表示当时的神性流注。这从“主日”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日”是指当主教导人时,因而是指当祂正在流入,或说通过流注进入时。主日就是安息日;在古代教会,也就是代表性教会,安息日是敬拜的最神圣事物,因为安息日表示主里面神性与人身或人性的合一,因而也表示祂的神性人身与天堂的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8494–8495, 10356, 10360, 1037010374, 10668节)。但主将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或人性合一后,这种神圣的代表就停止了,安息日就变成了教导的一日(参看《属天的奥秘》10360节)。因此,启示在主日向约翰作出;此处的启示是指关于教会状态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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