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508

508.启8:8,

508.启8:8, 9.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海中有灵魂的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船只的第三部分也坏了。

“第二位天使吹号”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以及随之临到恶人的第二个变化(509节);“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510节);“扔在海中”表示进入属世人(511节);“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结果,其中的一切都变成邪恶之虚假(512)。

“海中有灵魂的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表示结果,属世人中的一切活的知识或科学都灭亡了(513节);“船只的第三部分也坏了”表示来自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知识或认知也都灭亡了(5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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