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500

500.启8:6.“

500.启8:6.“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表示变化按其次序由从天堂而降的流注产生。这从“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和“吹号”的含义清楚可知:“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是指更内层、紧密地与主结合的天堂(对此,参看AE 488节);“吹号”是指流注,以及由此而来的状态变化和分离(对此,也可参看AE 489节)。由于接下来的内容按次序论述了由从天堂而降的流注所产生的状态变化,所以这一点由“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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