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495

495.启8:5,

495.启8:5, 6.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随有响声、雷轰、闪电、地震。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

“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496节);“把它倒在地上”表示进入那些将要被分离并移走的人所在的低层部分的流注(497节);“随有响声、雷轰、闪电”表示由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紊乱所产生的对良善和邪恶、真理和虚假的推理(498节);“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变化(499节)

“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表示变化按其次序由从天堂而降的流注产生(5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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