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437

437.启7:6.亚

启示录7:6

437.启7:6.亚设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亚设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对邻之仁,以及所有处于其中的人都在天堂,并进入天堂(438节);“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重生和试探(439节);“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440节)。所有这些人都在第二层天堂,并进入该天堂(4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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