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352

352.“羔羊揭开七

352.“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表示从主那里第一次显现。这从“揭开印”的含义清楚可知,“揭开印”是指揭示写在里面的隐藏事物,因为当一个封印被揭开时,里面的东西就被读出来,此处所读的,是没有人知道,唯独主除外的隐藏事物,因为它们是所有人的状态,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没有人知道这些状态,唯独主除外,这一点从前面(AE 199, 222a, 299, 327节)关于这本书卷和揭开其印的解释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表示从主那里第一次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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