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312

312.启5:6–7

312.启5:6–7.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

“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表示在整个天堂,尤其在至内层天堂(313节);“有羔羊站立”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314节);“像是被杀过的”表示迄今为止,很少有人承认(315节);“有七角”表示拥有全能(316节);“七眼”表示拥有全知(317节);“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由此而来(318节)。

“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3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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